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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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亚硝酸钠的成分

  分子式:NaNO2
  分子量:69.00
  CAS号:7632-00-0
  性质和用途:属于胺类,为白色或微黄色斜方晶体,易溶于水和液氨中,微溶于甲醇、乙醇、乙醚,吸湿性强,用于织物染色的媒染剂;丝绸、亚麻的漂白剂,金属热处理剂;钢材缓蚀剂;氰化物中毒的解毒剂,实验室分析试剂,在肉类制品加工中用作发色剂、防微生物剂,防腐剂。密度2.168g/cm3,熔点271℃,于320℃分解。吸湿,易溶于水,水溶液稳定,表现碱性反应,可从空气中吸收氧气,并形成硝酸钠。亚硝酸钠有毒,有传言说亚硝酸钠是致癌物质,但事实上亚硝酸钠并不是致癌物质,致癌的是亚硝酸钠在一定条件下生成的亚硝胺,在亚硝酸钠分子中,氮的化合价是+3。是一种中间化合态,既有还原性又有氧化性,例如在酸性溶液中能将KI氧化成单质碘:
  这个反应可以定量地进行,可用于测定亚硝酸盐。亚硝酸钠大量用在染料工业和有机合成中,常用于制备偶氮染料、氧化氮、药物、防锈剂以及印染、漂白、腌肉等方面,因为它有毒,使用时必须注意。亚硝酸钠的热稳定性高,可用高温热还原法备

亚硝酸纳的制备

  Pb(粉)+NaNO3=PbO+NaNO2
  产物PbO不溶于水,将反应后混合物溶于热水中,过滤、重结晶,得到白色晶状的亚硝酸钠。
  氧化还原性
  (NO2)-中的N为+3价,所以既有氧化性,又有还原性。
  在酸性介质中:HNO2/NO=0.99V,有较强的氧化能力。
  2(NO2)-+2I-+4H+==2NO+I2+2H2O
  2NO2-+2H+=NO+NO2+H2O
  与很弱的草酸,乙酸均可反应。
  因在酸中有NO+存在,易得电子成NO,故很容易将I-氧化。这是亚硝酸和稀硝酸的区别反应。硝酸盐的酸性溶液,不能将I-氧化,是由于上述动力学原因所至。遇强氧化剂时,也有还原性。
  5(NO2)-+2(MnO4)-+6H+====5(NO3)-+(Mn)2++3H2O
  在无氧化剂和还原剂时,易歧化。
  亚硝酸钠SodiumNitrite也作为食品的增色剂,用于肉类食品。但是由于其致癌性,不允许超标

亚硝酸纳的毒性

  药理:能使血红蛋白变成高铁血红蛋白,对氰化物的解毒过程与亚甲蓝相同,但作用较亚甲蓝强。适用于氰化物中毒的解救。
  常规致死量3g
  亚硝酸钠是重要的偶氮化试剂,它与芳胺发生的偶氮化反应是染料工业里最常用的反应之一
  它还可以用作媒染剂,漂白剂,金属热处理剂,电镀缓蚀剂,也用于制亚硝酸钾,偶氮染料等酸性条件下有强氧化性,弱还原性。
  亚硝酸钠是一种工业盐,虽然和食盐氯化钠很像,但有毒,不能食用。亚硝酸钠有较强毒性,人食用0.2克到0.5克就可能出现中毒症状,如果一次性误食3 克,就可能造成死亡。亚硝酸钠中毒的特征表现为紫绀,症状体征有头痛、头晕、乏力、胸闷、气短、心悸、恶心、呕吐、腹痛、腹泻,口唇、指甲及全身皮肤、黏膜紫绀等,甚至抽搐、昏迷,严重时还会危及生命。
  若出现髙铁血红蛋白的紫绀,可用亚甲基蓝使髙铁血红蛋白还原。
  误食亚硝酸钠会中毒的原因是人体中血红蛋白所含的铁是亚铁,它能跟氧结合随着血液循环,将氧输送到身体各部。当误食亚硝酸钠后,在血液中发生了化学反应,使血红蛋白转变成三价铁的血红蛋白。三价铁的血红蛋白不能携带氧,因此造成人体缺氧中毒。 此外,亚硝酸钠还是致癌物质。因此,误食亚硝酸钠对身体健康的危害很大。
  区别亚硝酸钠和食盐,可以把样品放入碘化钾的硫酸溶液中,再加淀粉。如果显蓝色就证明该样品是亚硝酸钠。人体中血红蛋白所含的铁是亚铁,它能跟氧结合随着血液循环,将氧输送到身体各部。当误食亚硝酸钠后,在血液中发生了化学反应,使血红蛋白转变成三价铁的血红蛋白。三价铁的血红蛋白不能携带氧,因此造成人体缺氧中毒。 按GB1907国标生产作为食品添加剂,按GB2760规定量添加,肉食中最大使用量是0.15g/kg,肉食中亚硝酸钠残留量在罐头中不得超过0.05g/kg;肉制品不得超过0.03g/㎏。
  世界食品卫生科学委员会1992年发布的人体安全摄入亚硝酸钠的标准为0~0.1㎎/㎏体重;若换算成亚硝酸盐,其标准为0~4.2㎎/60千克体重,按此标准使用和食用,对人体不会造成危害。亚硝酸钠有毒,过量食入的毒副作用是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粘膜明显紫绀。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
  另外亚硝酸钠在人体内也会生成致癌物质.新淹制的泡菜中也含有亚硝酸钠(所以泡菜最好在淹制后的15天以后食用,当中的亚硝酸盐含量会逐渐降低).

亚硝酸钠的检验

  一、 测定方法
  重氮化偶合分光光度法
  二、 方法依据
  《生活饮用水卫生规范》(2001)
  三、 测定范围
  1. 本法用重氮化偶合分光光度法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的亚硝酸盐氮。
  2. 本法适用于测定生活饮用水及其水源水中亚硝酸盐氮的含量。
  3. 水中三氯胺产生红色干扰。铁,铅等离子可能产生沉淀,引起干扰。铜离子起催化作用,可分解重氮盐使结果偏低,有色离子干扰,也不应存在。
  4. 本法最低检测质量为0.05µg亚硝酸盐氮,若取50mL水样,最低检测质量浓度为0.001mg/L。
  四、测定原理
  在pH1.7以下,水中亚硝酸盐与氮基苯磺酰胺重氮化,再与盐酸N-(1萘)-乙二胺产生偶合反应。生成紫红色的偶氮染料。比色定量。
  五、试剂
  1.氢氧化铝悬浮液
  称取125g硫酸铝钾[KAl(SO4)2.12H2O]或硫酸铝铵[NH4Al(SO4)2.12H2O]溶于1000mL纯水中。加热至60oc,缓缓加入55mL氨水(ρ20=0.88g/mL)。使氢氧化铝沉淀完全。充分搅拌后静置,弃取上清液。用纯水反复洗涤沉淀,至倾出上清液中不含氯离子(用硝酸银溶液试验)。然后加入300mL纯水成悬浮液,适应前振摇均匀。
  2.对氨基苯磺酰胺溶液:(10g/L)
  3.盐酸N-(1萘)-乙二胺溶液(1.09g/L)
  4.亚硝酸盐氮标准储备液[ρ(NO2-_N)=50µg/mL]:
  称取0.2463g在玻璃干燥器内放置24h的亚硝酸钠(NaNO2),溶于纯水中,并定容至1000mL。每升加2mL氯仿保存。
  5.亚硝酸盐氮标准使用液[ρ(NO2-_N)=0.1µg/mL]:
  取10.00mL标准储备液于容量瓶中,用纯水定容至500mL。再从中吸取10mL,用纯水于容量瓶中定容至100mL。
  六.仪器
  具塞比色管50mL
  分光光度计
  七.分析步骤
  1.若水样中浑浊度或色度过大,可先取100mL,加入2mL氢氧化铝悬浮液,搅拌后静置数分钟,过滤。
  2.先将水样或处理后的水样用酸或碱调进中性,取50mL置于比色管中。
  3.另取50mL比色管配制标准浓度系列。其中空白与最低检测限必须配制。其他系列视检测的具体情况而定。
  4.向水样及标准系列中分别加入1mL对氨基苯磺酰胺溶液。摇匀后放置2-8min,加入1.0mL盐酸N-(1萘)-乙二胺溶液。立即混匀。
  5.于540nm波长下,用1 cm比色皿,以纯水作参比,在10min-2hr内测定吸光度。如含量低于4mg/L,改用3cm比色皿。
  6.绘制标准曲线。从标准曲线上查得水样中亚硝酸盐氮的含量。
  八、计算
  ρ(NO2——N)=m/V
  式中:ρ(NO2——N)----水样中亚硝酸盐氢的质量浓度,㎎/L
  m----从标准曲线上查得样品中亚硝酸盐氢的质量,㎎
  v----水样体积,mL
  示例数据
  标准液体积 0 2 4 6 8 10 12 14 20
  亚硝酸根含量C 0 0.02416 0.04832 0.07248 0.09664 0.1208 0.14496 0.16912 0.2416
  吸光度 A 0 0.022 0.043 0.068 0.095 0.124 0.147 0.171 0.241
  1、食品中的亚硝酸盐(以NaNO2计):
  NaNO2(5.00ug/mL)量(mL):0 1.00 2.00 3.00 4.00 5.00 10.00
  吸光度A:0.000 0.031 0.061 0.092 0.122 0.151 0.306
  r=0.99997
  2、矿泉水的亚硝酸盐(以NO2-计):
  NO2-(0.330ug/mL)量(mL):0 0.50 1.00 2.50 5.00 7.50 10.00 12.50
  吸光度A:0.000 0.010 0.021 0.054 0.110 0.164 0.224 0.275
  r=0.9999

行业生产标准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化学品中文名称: 亚硝酸钠
  化学品英文名称: sodium nitrite
  中文名称2:
  英文名称2:
  技术说明书编码: 597
  CAS No.: 7632-00-0
  分子式: NaNO2
  分子量: 69.01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含量 CAS No.
  亚硝酸钠 ≥99.0% 7632-00-0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毒作用为麻痹血管运动中枢、呼吸中枢及周围血管;形成高铁血红蛋白。急性中毒表现为全身无力、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腹泻、胸部紧迫感以及呼吸困难;检查见皮肤粘膜明显紫绀。严重者血压下降、昏迷、死亡。接触工人手、足部皮肤可发生损害。
  环境危害:
  燃爆危险: 本品助燃。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肥皂水和清水彻底冲洗皮肤。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无机氧化剂。与有机物、可燃物的混合物能燃烧和爆炸,并放出有毒和刺激性的氧化氮气体。与铵盐、可燃物粉末或氰化物的混合物会爆炸。加热或遇酸能产生剧毒的氮氧化物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氮氧化物。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须戴好防毒面具,在安全距离以外,在上风向灭火。灭火剂:雾状水、砂土。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面具(全面罩),穿防毒服。勿使泄漏物与还原剂、有机物、易燃物或金属粉末接触。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用洁净的铲子收集于干燥、洁净、有盖的容器中。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加强通风。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胶布防毒衣,戴橡胶手套。远离火种、热源,工作场所严禁吸烟。避免产生粉尘。避免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酸类接触。搬运时要轻装轻卸,防止包装及容器损坏。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及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库温不超过30℃,相对湿度不超过80%。包装要求密封,不可与空气接触。应与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酸类、食用化学品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0.1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工程控制: 生产过程密闭,加强通风。提供安全淋浴和洗眼设备。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浓度较高时,应该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必要时,建议佩戴自给式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胶布防毒衣。
  手防护: 戴橡胶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含量:工业级 、试剂级均为: 一级≥99.0%;二级≥98.0%。
  外观与性状: 白色或淡黄色细结晶,无臭,略有咸味,易潮解。
  pH:
  熔点(℃): 271
  沸点(℃): 320(分解)
  相对密度(水=1): 2.17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易溶于水,微溶于乙醇、甲醇、乙醚。
  主要用途: 用于染料、医药等的制造,也用于有机合成。
  其它理化性质: 320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强还原剂、活性金属粉末、强酸。
  避免接触的条件: 空气。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85 mg/kg(大鼠经口)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在地下水中有蓄积作用。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根据国家和地方有关法规的要求处置。或与厂商或制造商联系,确定处置方法。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51525
  UN编号: 1500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O53
  包装方法: 两层塑料袋或一层塑料袋外麻袋、塑料编织袋、乳胶布袋;塑料袋外复合塑料编织袋(聚丙烯三合一袋、聚乙烯三合一袋、聚丙烯二合一袋、聚乙烯二合一袋);螺纹口玻璃瓶、铁盖压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金属桶(罐)外普通木箱;螺纹口玻璃瓶、塑料瓶或镀锡薄钢板桶(罐)外满底板花格箱、纤维板箱或胶合板箱。
  运输注意事项: 铁路运输时应严格按照铁道部《危险货物运输规则》中的危险货物配装表进行配装。运输时单独装运,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运输时运输车辆应配备相应品种和数量的消防器材。严禁与酸类、易燃物、有机物、还原剂、自燃物品、遇湿易燃物品等并车混运。运输时车速不宜过快,不得强行超车。运输车辆装卸前后,均应彻底清扫、洗净,严禁混入有机物、易燃物等杂质。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常用危险化学品的分类及标志 (GB 13690-92)将该物质划为第5.1 类氧化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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