硫酸钴
第一部分:化学品名称
155
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硫酸钴 10124-43-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粉尘对眼、鼻、呼吸道及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引起咳嗽、呕吐、腹绞痛、体温上升、小腿无力等。皮肤接触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本身不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硫。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催化极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观与性状: 粉红色或棕黄色、玫瑰红色单斜晶体。
pH:
熔点(℃): 96.8
沸点(℃): 420*C(失去7H2O)
相对密度(水=1): 1.948(2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甲醇,微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 用于制陶瓷釉料、油漆催干剂和镀钴等,用于冶金工业,并用作玻璃着色剂和分析试剂 等。
制法:将碳酸钴或氢氧化钴与硫酸作用而制得。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潮湿空气。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89 mg/kg(小鼠经口)S02;871 mg/kg(大鼠经口)S01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迁移性: 在陆地上随着风化作用进入土壤,被一些水解产物或氧化性沉积物吸附。吸附性: 被一些水解产物或氧化性沉积物吸附;特别对胶体土壤二价 Co 有非常强的吸附作用,在酸性土壤中,不易吸附。富集: 在自然环境中,可生物富集。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安全掩埋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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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部分:成分/组成信息
有害物成分 CAS No.
硫酸钴 10124-43-3
第三部分:危险性概述
危险性类别:
侵入途径:
健康危害: 本品粉尘对眼、鼻、呼吸道及胃肠道粘膜有刺激作用。引起咳嗽、呕吐、腹绞痛、体温上升、小腿无力等。皮肤接触可引起过敏性皮炎、接触性皮炎。
环境危害: 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对水体可造成污染。
燃爆危险: 本品不燃,有毒,具刺激性。
第四部分:急救措施
皮肤接触: 脱去污染的衣着,用大量流动清水冲洗。
眼睛接触: 提起眼睑,用流动清水或生理盐水冲洗。就医。
吸入: 迅速脱离现场至空气新鲜处。保持呼吸道通畅。如呼吸困难,给输氧。如呼吸停止,立即进行人工呼吸。就医。
食入: 饮足量温水,催吐。就医。
第五部分:消防措施
危险特性: 本身不能燃烧。受高热分解放出有毒的气体。
有害燃烧产物: 氧化硫。
灭火方法: 消防人员必须穿全身防火防毒服,在上风向灭火。灭火时尽可能将容器从火场移至空旷处。然后根据着火原因选择适当灭火剂灭火。
第六部分:泄漏应急处理
应急处理: 隔离泄漏污染区,限制出入。建议应急处理人员戴防尘口罩,穿防毒服。不要直接接触泄漏物。小量泄漏:避免扬尘,小心扫起,收集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大量泄漏:收集回收或运至废物处理场所处置。
第七部分:操作处置与储存
操作注意事项: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防止粉尘释放到车间空气中。操作人员必须经过专门培训,严格遵守操作规程。建议操作人员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穿橡胶耐酸碱服,戴橡胶耐酸碱手套。避免产生粉尘。配备泄漏应急处理设备。倒空的容器可能残留有害物。
储存注意事项: 储存于阴凉、通风的库房。远离火种、热源。防止阳光直射。包装必须密封,切勿受潮。应与食用化学品等分开存放,切忌混储。储区应备有合适的材料收容泄漏物。
第八部分:接触控制/个体防护
职业接触限值
中国MAC(mg/m3): 未制定标准
前苏联MAC(mg/m3): 未制定标准
TLVTN: 未制定标准
TLVWN: 未制定标准
监测方法: 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催化极谱法
工程控制: 密闭操作,局部排风。
呼吸系统防护: 空气中粉尘浓度超标时,必须佩戴自吸过滤式防尘口罩。紧急事态抢救或撤离时,应该佩戴空气呼吸器。
眼睛防护: 戴化学安全防护眼镜。
身体防护: 穿橡胶耐酸碱服。
手防护: 戴橡胶耐酸碱手套。
其他防护: 工作场所禁止吸烟、进食和饮水,饭前要洗手。工作完毕,淋浴更衣。保持良好的卫生习惯。
第九部分:理化特性
主要成分:
外观与性状: 粉红色或棕黄色、玫瑰红色单斜晶体。
pH:
熔点(℃): 96.8
沸点(℃): 420*C(失去7H2O)
相对密度(水=1): 1.948(25℃)
相对蒸气密度(空气=1): 无资料
饱和蒸气压(kPa): 无资料
燃烧热(kJ/mol): 无意义
临界温度(℃): 无意义
临界压力(MPa): 无意义
辛醇/水分配系数的对数值: 无资料
闪点(℃): 无意义
引燃温度(℃): 无意义
爆炸上限%(V/V): 无意义
爆炸下限%(V/V): 无意义
溶解性: 溶于水、甲醇,微溶于乙醇。
主要用途: 用于制陶瓷釉料、油漆催干剂和镀钴等,用于冶金工业,并用作玻璃着色剂和分析试剂 等。
制法:将碳酸钴或氢氧化钴与硫酸作用而制得。
其它理化性质:
第十部分:稳定性和反应活性
稳定性:
禁配物: 潮湿空气。
避免接触的条件:
聚合危害:
分解产物:
第十一部分:毒理学资料
急性毒性: LD50:389 mg/kg(小鼠经口)S02;871 mg/kg(大鼠经口)S01
LC50:无资料
亚急性和慢性毒性:
刺激性:
致敏性:
致突变性:
致畸性:
致癌性:
第十二部分:生态学资料
生态毒理毒性:
生物降解性:
非生物降解性:
生物富集或生物积累性:
其它有害作用: 迁移性: 在陆地上随着风化作用进入土壤,被一些水解产物或氧化性沉积物吸附。吸附性: 被一些水解产物或氧化性沉积物吸附;特别对胶体土壤二价 Co 有非常强的吸附作用,在酸性土壤中,不易吸附。富集: 在自然环境中,可生物富集。该物质对环境可能有危害,应特别注意对水体的污染。
第十三部分:废弃处置
废弃物性质:
废弃处置方法: 用安全掩埋法处置。在能利用的地方重复使用容器或在规定场所掩埋。
废弃注意事项:
第十四部分:运输信息
危险货物编号: 无资料
UN编号: 无资料
包装标志:
包装类别:
包装方法: 无资料。
运输注意事项: 起运时包装要完整,装载应稳妥。运输过程中要确保容器不泄漏、不倒塌、不坠落、不损坏。严禁与食用化学品等混装混运。运输途中应防曝晒、雨淋,防高温。车辆运输完毕应进行彻底清扫。公路运输时要按规定路线行驶。
第十五部分:法规信息
法规信息 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 (1987年2月17日国务院发布),化学危险物品安全管理条例实施细则 (化劳发[1992] 677号),工作场所安全使用化学品规定 ([1996]劳部发423号)等法规,针对化学危险品的安全使用、生产、储存、运输、装卸等方面均作了相应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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